然后退还我剩下的房租和押金,但是我的货柜是根据这个商铺的大小定做的,换到其他地方就不合适了,所以我能不能要求商场赔偿我的装修费用。商场只开业了半年,期间由于商场不做宣传,还有其他商户闹事(我没有参加)再加上我进场一月,有部分商户退铺。因为我们的商场比较小,显得很空旷,所以我没有缴纳物业和水电费(其中电费中一条水电耗损在合同中没有提及),商场说我违约在先。请问合不合理。现在商场只剩我们几家,严重影响我们正常营业,而且商场在没有和我们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可能转租给第三方。有没有相关法规,是多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