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归档整理规定的基本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2.1 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应将治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2 在治理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的职责是:
2.2.1 在治理工程招标和与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治理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2.2 收集、整理和汇总治理工程规划阶段、设计阶段、竣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股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2.2.3 组织、监督和检查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的治理工程文件的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2.2.4 收集和汇总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治理工程档案。
2.2.5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县(区)国土资源局对治理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档案预验收认可的治理工程,不得组织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2.2.6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县(区)国土资源局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治理工程档案。
2.3 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治理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2.4 治理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治理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治理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向总包单位移交。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治理工程文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2.5 县(区)国土资源局应对治理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在治理工程验收前,应对治理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应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3.1 对与治理工程实施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治理工程实施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2 治理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办法附录A的要求。 4.1 归档的治理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 治理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4.3 治理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治理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合。
4.4 治理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5 治理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6 治理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7 治理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采用计算机出图,且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4.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理。竣工图章示例见附录B。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腿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9 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10 不同幅面的治理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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