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量48的助力车是机动车吗?依据是什么

排量48的助力车是机动车吗?依据是什么

现在是定义在排量36CC以下为非机动车,36-48属于轻便摩托车.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按非机动车管理: 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是助力车的气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ml;
二是助力车的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
三是助力车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的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
四是30min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五是助力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对不符合此标准的“燃油助力车”,应为轻便摩托车,按机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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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5
这个问题应该说;凡是车上装有发动机的以发动机为驱动的都应该属于机动车。如果车上混合装有用人力蹬的机械和燃油以及电瓶电动机驱动的小型车辆并发动机的排量不大于50C的都不属于机动车,大于50C的就属于机动车了。
第2个回答  2019-11-26
我的车在购买时我问了,他说不用上牌,不用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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