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最新的最权威的定义

如题所述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确立的传统,社会主义意指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较低阶段。它是一个生产者的联合体,具体特点和标志在于,生产数据归集体所有,劳动具有直接的社会性质,按计划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也就是说,生产的是使用价值而不是纯粹的商品)。它是一个无阶级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国家已经消亡,也就是说,脱离公民主体的专门的行政管理或共同决策方面的机构或机关都将不复存在。
  这样一个社会,只有当它是由生产者、公民(和消费者)他们自己管理,而且只有当它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时才能够存在。这个社会必须使自己摆脱「市场规律」(价值规律)的暴虐统治和奴役,摆脱专制权力的奴役,摆脱国家的专横。必须根据在结构性的和首尾一贯的建议或计划之间作出的选择来决定应该优先使用哪些可以利用的资源和社会劳动时间。这就是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政治多元论(在这个词的真正意义上说)的基础之上而不能建立在一党制国家或单一的「遥控」机构基础之上的原因。真正的多元论蕴涵着在可供选择的国家内部(和国际范围)应当优先考虑的事情之间作出合乎逻辑的选择。它并不排除在局部、地区和街道的各个层次上以及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各个部门中大量的分散机构,更不排除能够在基层作出民主选择的机构或机关。
  在国际范围内国与国之间力量的社会——政治均势不平衡发展的条件下,可以在一国范围内开始建设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然而,只有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才能充分实现。也就是说,它必须在世界主要国家内实现。
  如果用这些术语来解释社会主义的含义,那么社会主义就既不是人间天堂和乐园,或者至福千年幻想的实现,也不是在个人与社会或人类与自然之间建立完美的和谐。它既不意味着「历史的终结」,也不意味着标志着人类生存特点的各种矛盾的消失。社会主义的支持者所追求的目标是比较现实的:解决若干世纪以来使人类遭受深重灾难的六、七个矛盾。必须结束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状况,结束战争和人类之间大规模的暴力冲突。必须永远消除饥饿和不平等。必须结束对被认为是「地位低下的」妇女、种族、种族集团和少数民族、宗教少数派别的习惯性的和人为的歧视。再也不能存在任何经济危机或生态危机。
  这些矛盾的解决,无论从我们整个人类的进步和解放方面来说,还是就构成人类整体的每一个人的进步和解放而言,都将是一个巨大的飞跃。这个飞跃同消灭人类问的相互残杀和奴隶制度所实现的飞跃同样伟大。我确信,只有当私有财产、商品和货币被消灭之后,才有可能取得这一进步。消除私有财产、商品和货币是社会阶级和国家消亡的前提。我们所选择的消灭阶级和国家,创立一个世界范围的社会主义联邦的方案并不是简单地维持现状。由于日益激烈的竞争和越来越残酷的暴力冲突,我们的选择有可能导致人类文明的崩溃,甚至整个人类的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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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3-27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确立的传统,社会主义意指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较低阶段。它是一个生产者的联合体,具体特点和标志在于,生产数据归集体所有,劳动具有直接的社会性质,按计划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也就是说,生产的是使用价值而不是纯粹的商品)。它是一个无阶级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国家已经消亡,也就是说,脱离公民主体的专门的行政管理或共同决策方面的机构或机关都将不复存在。
这样一个社会,只有当它是由生产者、公民(和消费者)他们自己管理,而且只有当它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时才能够存在。这个社会必须使自己摆脱「市场规律」(价值规律)的暴虐统治和奴役,摆脱专制权力的奴役,摆脱国家的专横。必须根据在结构性的和首尾一贯的建议或计划之间作出的选择来决定应该优先使用哪些可以利用的资源和社会劳动时间。这就是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政治多元论(在这个词的真正意义上说)的基础之上而不能建立在一党制国家或单一的「遥控」机构基础之上的原因。真正的多元论蕴涵着在可供选择的国家内部(和国际范围)应当优先考虑的事情之间作出合乎逻辑的选择。它并不排除在局部、地区和街道的各个层次上以及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各个部门中大量的分散机构,更不排除能够在基层作出民主选择的机构或机关。
在国际范围内国与国之间力量的社会——政治均势不平衡发展的条件下,可以在一国范围内开始建设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然而,只有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才能充分实现。也就是说,它必须在世界主要国家内实现。
如果用这些术语来解释社会主义的含义,那么社会主义就既不是人间天堂和乐园,或者至福千年幻想的实现,也不是在个人与社会或人类与自然之间建立完美的和谐。它既不意味着「历史的终结」,也不意味着标志着人类生存特点的各种矛盾的消失。社会主义的支持者所追求的目标是比较现实的:解决若干世纪以来使人类遭受深重灾难的六、七个矛盾。必须结束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状况,结束战争和人类之间大规模的暴力冲突。必须永远消除饥饿和不平等。必须结束对被认为是「地位低下的」妇女、种族、种族集团和少数民族、宗教少数派别的习惯性的和人为的歧视。再也不能存在任何经济危机或生态危机。
这些矛盾的解决,无论从我们整个人类的进步和解放方面来说,还是就构成人类整体的每一个人的进步和解放而言,都将是一个巨大的飞跃。这个飞跃同消灭人类问的相互残杀和奴隶制度所实现的飞跃同样伟大。我确信,只有当私有财产、商品和货币被消灭之后,才有可能取得这一进步。消除私有财产、商品和货币是社会阶级和国家消亡的前提。我们所选择的消灭阶级和国家,创立一个世界范围的社会主义联邦的方案并不是简单地维持现状。由于日益激烈的竞争和越来越残酷的暴力冲突,我们的选择有可能导致人类文明的崩溃,甚至整个人类的毁灭。
第2个回答  2006-03-15
我不能完全帮助你但我想这些内容是可以帮你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为主要经济特征的社会制度。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条件的学说 。社会主义一词来自拉丁文“Socialis”,意即“社会的”、“共同的”。
在社会主义的科学概念形成之前,有关社会主义的学说和理论就已存在着不同的流派。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把社会主义文献分为:①反动的社会主义,如封建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②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③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空想社会主义(或空想共产主义)同马克思主义有直接的思想渊源关系,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来源之一。马克思和恩格斯论证了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所代替的必然性,揭示了无产阶级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掘墓人和新社会的创造者的历史使命,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是不断发展和变革的社会。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地区分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并对第一阶段作了分析。列宁在提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时说:“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每个人的劳动量分配产品。”在这句话里,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被表述为“社会主义”。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一书在说明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的思想时,明确称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为“社会主义”,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为共产主义。此后,“社会主义”一词用于表达社会经济形态时,即专指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建立和发展的过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具有中国自身的特殊性。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第3个回答  2006-03-22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民主 富强 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第4个回答  2006-03-25
国有市场制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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