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和雇佣一样吗?

如题所述

聘请是劳动关系,雇佣是雇佣关系,两者分别为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区别:
(一)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法属于社会法范畴,所维护的“劳动利益”是一种社会利益。因此,在劳动法上,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较多权利,承担较少义务,而用人单位承担较多义务,享有较少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在保障最低标准之上与劳动者协商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雇佣关系主要受民法调整,包括《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其对雇佣关系的规定比较宽泛笼统,主要遵从当事人意思自治,对雇佣关系主体几乎没有最低保障的限制。
(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而雇佣关系主体之间产生劳动纠纷,则适用民事争议处理程序,当事人可以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
(三)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者侵权造成劳动者身体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则适用工伤保险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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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1-24

聘请和雇佣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视为同义词,都涉及到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服务并获得报酬的交易。然而,在更详细的语境中,两者之间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

    法律定义:从法律角度看,雇佣通常是指根据合同约定,一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另一方提供服务,并获得报酬的契约关系。而聘请通常用于描述聘请方与应聘方之间的法律行为,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应用领域:雇佣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都很常见,如家庭保姆、司机、临时工等。而聘请则更多用于专业或技术性领域,如聘请律师、会计师、医生等。

    性质:从性质上看,雇佣更侧重于劳动力的提供,而聘请则更强调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利用。

    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来说,雇佣关系中支付报酬的方式比较固定,通常为月薪或小时工资。而在聘请关系中,支付报酬的方式可能会更加灵活,如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支付报酬等。

    综上所述,尽管“聘请”和“雇佣”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互换使用,但在更详细或特定的语境中,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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