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新设立了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职工需要解除与母公司劳动合同后再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没有

问:公司新设立了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职工需要解除与母公司劳动合同后再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没有经济赔偿,不签给最低生活费或调动到其他岗位,请问合理合法吗?

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调去子公司,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职工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可以签劳动主体变更协议, 如果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得计入之前的劳动时间 。
法律分析
公司新设立了子公司,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一份三方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都是合法的操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变更工作单位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在新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计算经济补偿,之前公司工作年限也算到经济补偿年限内。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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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虽然公司新设立了子公司,但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职工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要求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与新的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追问

哪么他非让签,不签给最低生活费或调到其他岗位

追答

您可以拒绝签订合同。以上意见希望您采纳。

追问

哪么不签给最低生活费或调到其他岗位怎么办呢?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最后一个问题

追答

用人单位不得以您拒绝签订新的合同随意调整您的工作岗位或降低您的薪酬,否则, 您可以按照原来签订合同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上意见希望您采纳。

追问

谢谢,今后还有问题还要向您多多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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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2-02
只要两个公司在法律 上有一关联,没有补偿可以在新合同解除时一起算年限,调到岗位需要双方同意,一方不同意协商不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请问以上问题违反劳动法哪些条呢?新公司没有固定资产,如何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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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12-02
不合理。追问

如何维权

追答

找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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