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流感大流行应急响应Ⅳ级响应措施?

如题所述

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西安市应急指挥部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西安市流感大流行危险性评估工作。
(2)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拟定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健康教育内容和提纲,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配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民政局等部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配合开展流动人口疾病监测。
(4)西安市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流感样病例、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人禽流感疑似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及时发现、报告新型流感病毒所致的人间或动物疫情,强化对流感病毒流行相关异常事件的报告。
(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及物资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移交可疑病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受污染物资。
(6)加强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根据可使用疫苗的数量,优先为老年人群,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经常外出旅行者等人群提供免疫接种。
(7)若新型流感病毒可能来自于某种动物宿主,西安市资源规划局、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市城管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宿主动物及其产品交易、进出口以及相关场所的监测和管理。必要时,在特定范围内限制相关动物及其产品交易或扑杀相关动物。

文件依据:《西安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市政办函〔202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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