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有文件规定吗

如题所述

有规定
拓展资料:
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
(一)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 3 个条件:
(1)本人为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
(2)2002 年 9 月 28 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后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按照《鲁计育政字〔2003〕6 号》文件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前在政策过渡期内未享受加发本人标准工资 5%退休金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3)未享受加发本人标准工资 5%退休金未享受城镇其他居民和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以及省属困难破产企业一次性养老补助的。
(二)发放对象条件中第二条关于“在政策过渡期内未享受加发本人标准工资 5%退休金,可参照本规定执行”问题。《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时间是 2002 年9 月 28 日,在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前,关于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实行的是加发 5%的退休金,我市截止 2000 年 12 月这一政策已落实,由于企业退休政策的变化,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9 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期间退休的部分人员,没有享受加发 5%的退休金。根据按照《鲁计育政字〔2003〕6 号》文件规定,这部分人员可参照执行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退职人员中符合独生子女父母条件的,按照退职年度纳入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四)已经死亡的企业退休职工,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列入一次性养老补助对象范围,补助金由其配偶或子女(或其他法定继承人)代申请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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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1

有。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以及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标准等具体的奖励政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扩展资料:

按照《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精神,2008年1月1日后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应由企业支付。企业支付的一次性奖励金允许税前列支,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一)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

(二)兼并、转让、改制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兼并、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

(三)文件出台前已破产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所在地(按税收级次)财政解决。今后依法实施破产的企业中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在破产清算经费中列支,由法院在其破产清算经费中直接扣除,上交同级财政。

(四)其他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户籍所在地财政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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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6
以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加百分之十的工资!现在没有,很不合理!前后同样执行独生子女政策,退休待遇却不一样!!
第3个回答  2020-11-12

各地补贴政策略有不同,可在网上查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与社会保障”部分。以上海为例,申领条件:

申领条件:
1、享受本市城镇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人员;
3、《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人员。(2004年4月15日)

申领方法:

①线上申领:

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客户端“随申办市民云”APP中“不见面办理”-“退休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申请”,进行线上申领办理免交材料。

②线下申领:

地点: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需要材料:

身份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退休证明材料

计发养老待遇的相应证明

由原籍地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原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没有享受过当地规定的年老计划生育奖励待遇的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由本人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属于支内支边人员的证明

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

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4-21
你好!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以及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标准等具体的奖励政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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