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石化公司发生爆炸起火,造成事故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如题所述

江苏南京一石化公司发生爆炸起火,事故原因正在调查,无人员伤亡

2021年1月12日晚9时南京消防部门发布的警情快报,当日17时06分,南京扬子石化橡胶公司化工装置发生爆燃,19时46分现场明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环保部门检测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南京扬子石化橡胶有限公司系扬子石化下属子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丰华路299号。事故发生后,现场出现明火和大量浓烟,周边道路被迅速封锁。附近一位卡车司机告诉记者,事发时他听到了巨大声响。当晚,扬子石化方面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6次滚动播报,20时14分播报信息显示,经对现场周边上下风向四个点位的氨、二氧化硫等指标进行监测,均无异常;事故初期产生的黑烟和橡胶气味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的短暂影响,目前已消除;雨水排口已关闭,消防废水不会对外环境水体产生影响。

猜测事故原因可能是在闪蒸脱气,分离过程中,温控不到位,局部温度过高,引起自燃。塔器设备漏气,苯乙烯与空气混合,或遇明火电火花导致爆炸。(这是我个人观点,具体情况待事故专家报道)

大部分化工生产是典型的连续生产,属于流程工业。其连续性需要很好的自动化控制,一来对设计过程和设备选择有很高要求,二来对人员操作和管理控制有强烈的依赖。化工过程需要对一系列的物料进行规范操作,常常是高温高压,要把这些危险因素关在笼子里面,好好驯服,就需要一套完整的规范操作体系。

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规定“三同时”、“五同时”、“三不放过”。

工程建设“三同时”: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和技改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安全和生产的“五同时”:在生产活动中,企业的各级领导必须实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万一发生了事故,除必须按规定向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时报告外,还必须贯彻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化工企业的管理者主动应该从源头解决环保和安全问题 ,用“绿色产品、技术、工艺、工程”,实现化工清洁生产,真正实现化工生产在环保和安全问题上变被动为主动。

很多化工生产线,其实在设计之处就有问题,施工摸鱼划水之事更多,更严重还属人员管理问题,操作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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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3
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乙烯气体发生了泄漏,从而与空气混合产生了爆炸。现场伤亡情况非常的惨重,已经及时的送往医院进行了治疗。
第2个回答  2021-01-13
丁苯装置发生爆炸,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幸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
第3个回答  2021-01-13
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精馏塔失火。发生事故之后,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第4个回答  2021-01-13
我认为,可能是因为检查不到位,温度没有控制好,罐体的温度过高,引发自燃,燃烧面积变大造成爆炸,再加上有的设备漏气,气体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遇到明火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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