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编者所据是哪一版本(课本注释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温飞卿诗集笺注》),颈联对句“枳花照驿墙”,记得以前读书时所读都是“枳花明驿墙”。
那么,到底是“照驿墙”,还是“明驿墙”呢?
首先,从修辞效果看,应该是“明驿墙”。“明”是“照”的结果,更能表现枳花的洁白而有光泽。
其次,从格律上看,更应该是“明驿墙”。
这是一首五言律诗,律诗是非常讲究平仄声韵的。这首诗的基本格律是: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也许有读者会提出,古人作诗不可能严格遵守基本格律,不是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么?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指七言句中第一、第三、第五个字的平仄没有固定,第二、第四、第六这三处声步停顿的平仄必须严格依律。
然而,这只是最基本的声律知识,并非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为格律诗还必须避免“三平调”和“孤平”。
三平调,是指在末尾连用三个平声字。上述格律中,如果按照“一三五不论”的说法,第四句和第八句的第三字如果用了平声,那就成了“仄仄平平平”,这就犯了三平调的毛病。
孤平,是指整句(古诗以一稍长停顿为一句,跟现代以句号、问号或叹号为标志的句不同)诗中除押韵处之外,只有一个平声字。上述格律中,如果按照“一三五不论”的说法,第二句和第六句的第一字如果用了仄声,那就成了“仄平仄仄平”,成了孤平。
温庭筠的这首《商山早行》诗的第二句和第六句的首字“客”“枳”都是仄声。那么这是不是出律了呢?显然不会,唐人特别是与李商隐并称“温李”的温庭筠不可能犯这样的格律错误的。
这就涉及到格律诗中的“拗救”。所谓拗救,就是在作诗时有某个字与格律不符,就必须在相应的位置进行补救。例如上律第二句和第六句中,如果首字用了仄声,出现孤平的情况下,将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救。第二句“客行悲故乡”中的“悲”字是平声,同理,第六句第三字也必须是平声,也就是说这一句应该是“枳花明(平声)驿墙”,而不是“枳花照(仄声)驿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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