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家公司试用期要三个月,试用期这么长合适吗?

如题所述

试用期的时间长短和劳动合同的时间长短是有关系的,具体如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签订,或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那这边情况您没有讲清楚,那你试用期的待遇是怎么样的?会不会给你交社保?会不会给你交公积金?如果都不给你交的话,那我建议你就辞职吧,如果用人的试用期半年都没有任何保障的话,这个公司是不能行的。如果有保障,那么他把试用期延长是可以的,让他转正的一个基准是什么?这个转正的基准你能不能达到?转正跟试用期的差别在哪里呢?他是业绩业绩的基准呢,还是说一个时间的基准?

如果是时间的基准的话,我就劝你就尽早离职,从这个公司离开。如果是绩效基准的话,那就要看绩效,你能不能达到,它是不是贴合实际的。这些方面你综合考虑下来,如果你可以接受那你就可以继续在这公司留下来。如果你不可以接受的话,你在试用期提前七天辞职就是可以的,他是要把你工资都结清的。

这不是看合不合理的问题,这是看员工愿不愿意接受的问题。不愿意接受,员工直接走人,公司只得到了三个月的廉价劳动力,公司没什么损失;愿意接受,公司又多了三个月的廉价劳动力,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你说公司会管它合不合理呢?当然这样是违背契约精神的,但公司在利益面前还会在乎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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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3
不合适。一般一个月时间就可以看出员工是否适合这份工作,三个月太长了。
第2个回答  2021-06-03
我觉得不太合适,毕竟一般公司试用期差不多都是一个月,你可以先干着,干够一个月和领导沟通,让领导看到你工作已经很熟悉了!
第3个回答  2021-06-03
试用期三个月是很正常的,现在很多公司的试用期都是三个月,这也是公司对你的考察。
第4个回答  2021-06-03
合适。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长短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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