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结果。
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递送交通事故认定书得到方式:
一、直接送达,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面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二、当事人拒绝签字,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分为: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如若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
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参考资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_百度百科
可以不签,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
“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要不签字,是不是就不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