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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中,承运人实行什么样的责任制度,天哪,愁死我了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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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12-11-13
我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责任制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吸收的海牙规则的承运人责任制度,完全过失责任制度是汉堡规则下的责任制度。沿海运输实行的完全的过失责任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之类的东东。
好久没碰了,供您参考。
个人给个建议,去看看过去的《海商法年刊》,好像2009还是2010的就有,上面有一个讲鹿特丹规则的,司玉琢老师写的,上面好像进行了回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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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44.wendadaohang.com/zd/VWVGKYZ6G.html
其他回答
第1个回答 2012-11-05
实行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
追问
陈律师您好,就是海商法中,承运人是不是实行完全过失责任制呢?而我国沿海运输则是实行运单制?
相似回答
论文求助!
答:
在一定情况下,
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应当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直接承担责任
,提单持有人可以直接向其中一方或者同时向双方提起索赔。但是,实际承运人仅仅在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的原因发生在实际承运人实际控制的运输阶段,是由于实际承运人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下,才需要直接向提单持有人承担责任。(三),汉堡...
国际海运
承运人责任制度
研究内容简介
答:
作者深刻洞察了这一过程,旨在通过提出既能保护我国利益又能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立法方案,为我国《
海商法
》的修订提供有价值的视角。书中对海运
承运人责任制度
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包括常规和特殊案例,同时也展望了其国际统一化的可能路径,显示了作者的独特见解和创新思维。
从海牙规则到鹿特丹规则中有关
承运人责任制度
的变化,分析这些规定的合理...
答:
”
即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以及延迟交付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条件是索赔人必须证明:(1)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或;(2)造成或促成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的情形发生在第4章所界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同时,《鹿特丹规则》第17条2款规定:“如果承运人证明,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的原因或原因之...
什么
是联运提单
答:
《联运单证统一规则》是一个非强制性的民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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