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去那投诉?

一、公开招标的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发布的是公开招标,要求公开、公正、公平,有很多家单位来投标,但是招标单位却私自找个几家串通好的投标单位也来投标。评标时评标专家必须是从专家库里随机抽取来的,他们却私自找来了几个认识的专家,把他们串通好的投标单位分数打的很高,把不认识的投标单位全都干掉了,最后让他们串通好的投标单位中标。二、邀请招标的例:邀请招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发布公告,但必须找3家(含)以上的投标单位来竞标,选一家实力大的来做,但他们却只找来一家投标单位,让这一家投标单位做3家的投标文件,然后又找来自己认识的专家来评标。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去那里投诉他们?三、私企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和保险去那里投诉他们?注:本人只需适用的投诉电话或网站,用过之后适用的方可给分。

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在10日内提出。

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代理在招标公告里设置不合理条件”违反上述规定。

2、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2

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在10日内提出。

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代理在招标公告里设置不合理条件”违反上述规定。

2、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一、不明白你要投诉的公司或者部门的所在地;
二、明确了之后,你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招标局或者建设局下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电话你百度就可以知道。
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你应当在项目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予以提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主管部门是不予受理的。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你若是想了解得更详细你可以查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5-20
根据实时招标网小编经验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招标局,或建设局下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你应当在项目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予以提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主管部门是不予受理的。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超过投诉时效的;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第4个回答  2021-08-26

首先你需要提出质疑,质疑必须写一份质疑函,讲清楚这些内容:

明确的质疑对象、明确的质疑请求、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因质疑事项而受到损害的权益、有合理的事实和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

质疑之后7个工作日内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答复。如果对答复不满意,或者他们逾期未进行答复,才能进入投诉环节。

投诉根据不同的项目去找不同的主管部门:

1、工程建设项目——当地的建设局/招标局/建设局下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政府采购项目——当地的财政部门下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3、中央投资项目——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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