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转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到,最后摩托车主掉了6颗牙齿,脑部淤血什么的,说什么已经看了2~3万了,一直催着我垫付医药费。因为我是全责,我已经垫付6000了,让对方家属写了欠条!对方家属还要我在垫付6000左右,谁告诉我还要垫付吗???如果垫付,光凭欠条还能向伤者家属要回这些垫付的钱吗?要是最后伤者家属不给我看伤的发票怎么办???我是不是垫付的钱拿不会来了?保险公司那边也没法报了吧???
特急!请各好心人帮忙!!!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四,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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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2
定要有证明自己垫付医药费的证据,保险公司才会理赔,但有的项目保险公司不一定认可。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最后,发生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四,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3个回答  2018-05-18
1、垫付医疗费是没有问题的,让对方写收条,明确你垫付了医疗费用。
2、建议你垫付医疗费用直接交到医院,交到医院的话医院可以给你预交金收据,这样后期你可以凭借预交金收据开具医疗费发票。
3、伤者可能涉及到颅脑损伤,后期不仅要赔付医疗费还可以赔付误工费等。还要协调的,相关材料只有对方配合提供,保险才能报销。所以垫付医疗费的问题不大。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肇事方并没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在事故当时,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他也没有强迫肇事方垫付的权力,只能协调双方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如果需要,伤者可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方式,查封肇事车辆、肇事方财产等司法途径来迫使对方垫付医疗费。
当然,伤者也可根据治疗的进展,适时先行起诉,就已发生的医疗费部分,先行要求法院判决肇事方履行赔偿义务。
但在此之前,肇事方完全是出于自愿决定垫不垫付医疗费,谁也不能强迫他。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3
1、垫付医疗费是没有问题的,让对方写收条,明确你垫付了医疗费用。
2、建议你垫付医疗费用直接交到医院,交到医院的话医院可以给你预交金收据,这样后期你可以凭借预交金收据开具医疗费发票。
3、伤者可能涉及到颅脑损伤,后期不仅要赔付医疗费还可以赔付误工费等。还要协调的,相关材料只有对方配合提供,保险才能报销。所以垫付医疗费的问题不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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