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题主的这种情况,因为是题主负全责,按照规定来说,对方是没有义务来帮你进行垫付的,因为所有的责任都在你这里,建议题主抓紧时间凑钱来垫付剩余的金额,不然等公安机关来了之后。会强制性对你实行付款,可能用你的财产作为抵押,这样就得不偿失了,可以找朋友先借一些钱来垫付,因为保险公司会给你报销,自身是没有任何经济损失的。
而对于全责的说法,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后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或醉酒等情形下可直接向致害人追偿,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抢救事故费用。在最后划分责任后,还是应该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题主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题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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