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住旅馆,他们每人付了10元共计:30元。第二天,老板说优惠他们5元,三个人只需要付25元,老板叫他的伙计拿5元退给他们,但是他的伙计自己拿走了二元,只退给他们3元。现在,他们三人每人付了9元,共付了27元,加上伙计拿走的2元,共计29元。那么,那一元钱
题目中是从住店者和伙计两方来计算
但是,我们可以从出钱者和收钱者来算:
付钱数 = -10*3 +3 = -27
收钱数 = 10*3-5 + 2 =27
由此看出 付钱和收钱相加为零,也就说明不存在差钱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