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强制报废取消

如题所述

到目前为止对于摩托车报废的规定并没有改变。不过不久后摩托车的13年的强制报废方式将会被取消但是具体的变化还在商讨中。
一、取消的原因:
1、骑的人少:骑摩托车的人非常少它已经成为小众人的需求甚至有人花大价钱买摩托车只是为了收藏。再加上现在摩托车的质量和之前相比提升了好几个层次所以13年强制报废的规定已经不适用于线下的情况。
2、不经常骑:很多不经常开的摩托车到13年年限的时候还跟新的一样骑行的公路数也不是很多。有的人不愿意扔掉自己已经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就只能把它放在家里当做一个纪念品但这个纪念品既不能上路也十分占位置。
二、摩托车强制报废取消的意义:
1.出现洗牌,现阶段有些摩托车品牌之所以还有市场,主要就是快餐式的消费习惯给宠出来的。在摩托车有使用上限的大前提下,品质好不好显然并不是很重要,价格便宜才是王道。
不过一旦摩托车实现“无限期”使用,那么品质又会成为车友们选择摩托车时的重要指标,所以一些不注重品质的车型就会被市场慢慢的边缘化,甚至于直接淘汰出局,进而就会让市面上的摩托车品牌越来越少,只剩下精品,可能到最后真正能活下来的国产品牌也就四五家。
2.促进进化,既然品质会重归选择标准的头牌,那么整车厂家一定会按照市场的风向投其所好,不再只注重表面文章,而会精益求精的注重其内在表现,让自家的摩托车具备长久使用的潜力和竞争的资本。
这对当下的国产车型绝对是一剂强心剂,因为众所周知,目前国产摩托车最大的软肋其实就是品控,因为这是外援给不了的,只能通过自己持续修炼才能获得,如果不具备这个能力,注定又会被抛弃。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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