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我绿灯起步撞到他了。腿折了。我没有任何交通违章,责任会怎么判定?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时间10月21号下午5点50分左右。我有南向北正常行驶。到路口变红灯我停车等候。我直行。左边有两辆车左转弯。绿灯变后我慢慢提速。当车行驶出去50米左右的时候左手边有辆电动车突然出来。(所谓的鬼探头)我一点反应没有本等的踩刹车。车停下后人躺在地上。我紧忙下去。拨打110.120然后当时车速在30左右。伤者头部摔伤2处。缝针。脑部没异常。腿部被车和电动车夹折。我绿灯起步的时候绿灯已经过去2个格了。电动车到我撞他的地点也有50米左右。我已经交了5000的押金(医院)另外有1000多其他的费用。在医大二附属住院一周观察头部无异常就转天津骨科医院。1周花费1万元。他们自己交5000.周一转院他家属让我去办理转院手续、这个合理吗?我也知道我去办肯定得我花钱。可是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下来。在事故认定书没下来之前我是否还应继续垫付其需要费用呢?

因为对方是非机动车,你多少也会有点责任,除非你能证明对方是故意行为。紧急施救费用你有义务垫付,但现在的继续治疗费用你没责任垫付。并且要知道,这些费用你现在都只是垫付,票据要保留好,没有票据的一定要对方打收据。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交警会协助你们双方协商赔偿办法,协商得成,按办法对于你已经垫付的费用进行分割。协商不成,交警会建议你们通过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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