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三年到期了,但是只签了一年的合同,后面两年没有签合同,现在三年到期,单位不跟

续签合同,该怎么办,单位需要补偿吗?希望有专业人士帮忙解答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2. 
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如果是协商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果是用工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是终止合同,则需要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希望采纳,这个回答的比较全面了。追问

那第一年的合同签了,后两年没签合同,但是现在用人单位就要终止合同,这个能索要赔偿吗?

追答

能啊。

追问

一开始就是说好三年的合同 还能赔偿吗?

追答

一开始说好三年的合同,那有没有实体证据呢,就口头说的没有说服力的?既然是说好的三年为什么第二年第三年不签合同呢?
你这个情况可以从第二年算作重新计算的劳动用工第一年,满一年不签就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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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30
不清楚,没有合同的话,大学生肯定要吃亏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2-10-30
不续签要补偿的。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纵横法律网-上海凯曼律师事务所-周雪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