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通知书送达到公司后,如果公司拒收退回,怎么办?如果公司员工签收了,但是没有上交到负责人手里

被迫离职通知书送达到公司后,如果公司拒收退回,怎么办?如果公司员工签收了,但是没有上交到负责人手里,法律上算有效送达吗?如果公司签收了,我多少天可以离开公司?离职原因是公司克扣我工资,真诚的需要懂法律的网友们帮我解答,不要复制别人的。谢谢了

如果你通过快递寄送辞职报告,自己也复印一份,并且发邮件给公司,告知直接领导辞职信息;那么法律上可以判定你已经明确的提交了辞职报告,30天一到就可以离职。你已经做的非常完备了,没有人比你辞职提出的更加明确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追问

谢谢你的帮助,我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事情是这样,我在做组长的时候签订的合同,后来升职科长,因后来公司原因,我没有按公司的不合理安排去做事,被降职,并将工资扣回至劳动合同上的组长岗位。像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的第三十二条,直接解除关系并走人,不等30天?关键点是合同上写的是组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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