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稀记得一些。好像是要负什么责任的。当时就为失主觉得冤。
后来,又设想了几种情况,请教懂法律的朋友们。假设小偷是下面的某种情况,是否会影响法律判决?如果影响,我就想奇怪了,这不都说法律是平等的吗,咋就因为这个而又所变动的呢?
a) 小偷是正常的成年人;
b) 小偷是犯有前科的成年人;
c) 小偷是正常的未成年人;
d) 小偷是犯有前科的未成年人。
谢谢。
感谢 limingjie0523 的关注与回答。
您知道在食品行业,可能在做一些食品的中期,可能会用到一些药物来处理食品,所谓是药三分毒。正常的工序是,经过这些药物处理后,为了清除残留的有害成分,还会有一些后续处理的。但是,恰恰在这个时候,此食品被窃了。
所以呢,应该说失主是知道此时的食物是有毒的,但是不是为了防止小偷,而是本来的工序。
这样怎么解呢?
再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