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板想赖掉我的提成,请朋友们帮我支招,谢谢!

我本身在快递公司跑业务的,合同里只有底薪,业务提成(老板说是奖金)是老板用公司的邮箱上面还有他的大名发到我的QQ邮箱里的,2月15日有发给我提成,3月15日只发底薪,提成一直都说会给,去年11月份,他们公司每天只有60票,我每天非常卖力的找关系,跑业务,没有正常的休息和工作时间,现在业务每天有300票左右,他想踹掉我,让我去收应收账款,我想拿到提成,也很尽力的去按他的要求做,钱收回来大部分,还不满意,(有的是财务与客户的帐对不上),我是据理力争,找他要提成,一直说会给,4月14日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在收回的应收账款中押下了与工资提成押金还有保险金折现(保险单一直都没有给我),心里想着只要他给我,我就会全部还给他,可15日还没有动静,16日晚我辞职,递了辞职报告,17日还是只有底薪,我在公司的押金没给,保险单没给,19日我致电给这个老板告诉我有押了一部分钱在我这,告诉他只要他把我的给我,他的我会全部还给他,可他竟然厚颜无耻的说要去公安局告我挪用公款,奶奶的,朋友们,请给我支一招,我该怎么办?

  本来这钱是要你代收的帐款,不是你个人的钱,你没人处分权,不管何种理由都不能挪用,应当归还。
  至于劳资纠纷应找劳动部门处理。如果老板答应了给你提成,你又有证据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主张你的权利。(保险单一直都没有给你),可能根本没上社保,法定是要上社保的。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追问

你好,我看了你的讲解,谢谢!
老板应支付给我6000提成,1000押金,另一张2000元左右的保险单,我从收来的应收账款中扣押了10000,我愿意退还他1000,如果给我保险单我再退他2000,我知道这样做不妥,但是跟他打官司是非常麻烦的事情,我想知道这样做最糟糕的后果是什么?谢谢!

追答

你应老板一步去劳动部门申诉处理,或申请劳动仲裁,比走诉讼程序省时方便。
但帐款的钱你是要还给老板的,你可以在劳动部门的人员在场是,协商如何解决这件事,记住要保留好一切对你有用的证据,无论QQ记录、电话记录、纸张记录等都要保存,日后有须要的就能用上,QQ邮件记录就是电子信息证据。

追问

哦,合同里的甲方地址是北京某公司的上海分公司,我工作的地方是在苏州,他没有在苏州办营业执照,办公的地方是民房,我该找哪儿的劳动部门呢?北京上海还是苏州呢?我给劳动部门电话,我把钱交给劳动部门可以吗?他们会帮我解决这件事情吗?谢谢!

追答

你早说他是无照经营啊,无照经营劳动部门不受理的居多,而且分公司没有法人主体资格,签用工合同也没有用,应当是和总公司或区域子公司签。
他现在无照经营,是非法经营行为,还有欠你提成加社保费,你保存好合同及有关的证据,不怕他报警,报警就拿证据给警方看,是对方克扣在先,警方对这种没有主体,又克提成、克扣社保,再加上涉及金额不大,最多也是治安调解,让你们两方把钱交割清楚。
你也可以向对方明确,对方报警最好,说明不是你不还帐款,只是要取回自己应得的利益,最好电话录音,保留证据,一旦报警就对自己有利。
你等过一段时后,这事完结了,就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他无照经营,等工商查封这黑店。

追问

谢谢,我想再次 确定一下:合同上的甲方是北京某公司的上海分公司,盖的公章也是这个北京某公司的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我工作的地方苏州区域没有营业执照,这样的情况他也属于无证经营吗?
老板不支付提成给我,使得我提前辞职,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我能要求他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给我吗,如果可以,大概多少呢,我的底薪是3000,。
再次麻烦你,非常感谢!

追答

当然是无照经营行为,企业私设公支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加处罚款,罚款是一万以上十万以下。
现在是你自动提前辞职,分公司所在地又在上海,苏州区域是无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你要获得经济补偿,有点难度。。。
因为自动辞职加上能主张经济补偿的主体在上海,这事跨地区很难处理(应说上海那边的劳动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不受理的居多),能要获得经济补偿基本无法实现。现在还是先处理好提成及社保的钱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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