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在一家私人的餐饮店里工作,店里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小额支出(例如购买水果、早餐、各种原材料),一般都是我这边经手支付给他们(他们提供发票或收据、我这边有备用金),但是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财务却屡次叫我填写“报销人”一栏,我也知道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我觉得我应该签领款单,可我们单位没有- -),但由于单位内部情况复杂,财务制度的不规范,很多情况下我也不能多说什么。我想请问的是,这种做法在将来发生不和谐时,是否会伤及我的利益(如果有,会有多严重?)?财务的这种做法是否明知会伤害我的利益,却不做声故意让我填写?我是不是应该以后把这些都踢给财务或者让来报销人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