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2-23
三金指福利费,按14%计提,工会经费,按2%计提,教育经费,按1.5%计提
工资直接进费用,多半是销售人员工资(进"营业费用")或管理人员工资(进"管理费用"),这样核算省略了"应付工资"这一过渡科目.这种处理虽不对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却可行:当计提的工资与实际发放工资一致时,且公司人员单一(如销售分公司全部为销售人员,其工资全部入营业费用)的情况下,有的财务人员就采取该简易方法处理.
总的来说,工资应通过"应付工资"核算,一方面可以从借方累计数中知道全年的工资发放金额,另一方面,根据不同岗位将工资金额分配至不同科目,如生产工人工资入"生产成本",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入"制造费用"等等.其贷方累计发生额也可反映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