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劳动争议的问题求你帮我解答的:我被公司提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足额给经济补偿金我,

后来我经仲裁后法官将补偿金的差额补偿给我了,公司再在仍未将钱付给我,现我从判决书中得知我应该退诉的应该经济赔偿金,但想请您为我解答一下我现在能否再仲裁申诉拿回经济赔偿金的?

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你在劳动仲裁时已经主张过经济补偿,不可以再提起仲裁主张赔偿金。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追问

但是有没有规定拿了经济补偿金就没有赔偿金呢?我能否再提起主张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如果我提起仲裁前仍未确定我应得经济补偿金的实际数额,那么我首次仲裁时怎样写出主张赔偿金的实际数额啊?据我了解赔偿金是按双倍经济补偿来算的。

追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赔偿金确实是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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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9
你可叫仲裁部门帮你催下。追问

现在我不关心补偿金公司什么时候给我,我关心的事法律有否规定拿到补偿金后就不能再追诉赔偿金了?我能就为赔偿金的问题再提一次仲裁吗?公司是无理由提前解除合同辞退我的!他本来以提前30天的理由通知解除合同的,第一次补了代通知给我的,仲裁的时候反而给仲裁员驳回,在补偿金里扣回了!再在我还能打赔偿金吗?

追答

你对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追问

第一次仲裁我服了,只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依据再去告公司拿赔偿金?

追答

好不好二次仲裁我也不清楚,你咨询下仲裁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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