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来我公司查2011年的帐,以我公司销售给关联企业的货物比市场行情低为由,调增收入64500元,要求补缴去年增值税10965元,所得税11230元,,想问一下,会计分录该如何写?调增的收入是收不回现金或银行存款的,也不能挂对方帐.
不是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吗,而且收入如何入帐呀
只是让你补税而已,与其他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