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担保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一、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条件    

(一)符合条件的发起人、股东 根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上海市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由1-2个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 如果是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企业应该

(1)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

(2)持续经营3年以上,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盈利,近3年累计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原则上实施本项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的60%; 如果是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自然人应该

拥有发起出资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实业背景并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无重要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从业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融资性担保公司除了主发起人,还有一般发起人,根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试行办法》的规定,一般发起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持续的出资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股东必须具备持续出资能力。  

 (二)符合条件的章程 在上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公司章程。

(三)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出资额条件    根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上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区县政府主导设立、主要为本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适当降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由单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由2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20%;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应当持有适当比例的股权。一般发起人原则上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另行制定。2010年9月27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据此,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世纪履行同类职责的人员都需满足任职资格条件。 董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会成员。监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其他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者对公司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未担任前三款所列职务或虽称谓不同,但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应当纳入任职资格管理。 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同时满足如下4个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和声誉;

   3.熟悉经济、金融、担保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

   4.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对于公司的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提出了专门要求,一是独立董事拟任人还应当是法律、经济、金融、财会或担保方面的专业人士,并不得与拟任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利益冲突;二是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五年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所任职务的职责,熟悉任职公司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任职公司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经监管部门同意的除外。 根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符合部际联席会议规定的资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参加专门的担保、金融等方面培训,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有良好的合法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 根据《任职资格暂行办法》,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2、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3、最近五年担任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接管、合并、宣告破产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或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

5被取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担保或金融行业工作的年限未满的;

 6、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明知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

7、个人或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根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健全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完善; 业务规程、决策程序、保后监管、风险预警及处置等制度符合审慎经营原则; 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对担保责任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准确计量担保责任风险。 除了要满足以上条件外,在上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还需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该其他审慎性条件属于兜底条款,上海市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增加审慎性条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0-09

担保公司设立条件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 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发起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专职技术从业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人员制度。 (五)政府监管部门及行业指导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获得从业人员资格5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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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24
(一)申请书。内容应当载明拟设立机构名称、住所、机构性质、组织形式、拟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条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组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

(三)筹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拟设立机构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起草计划、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四)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内容包括总则、经营宗旨、机构性质、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发起人(出资人)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发起人(出资人)权利和义务、主动声明关联入股的义务(约定:如果存在任何隐瞒,则该发起人、出资人在本公司的投票权受到限制)和附件。全体发起人(出资人)应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包括:  

1.法人发起人(出资人)名录,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名称、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拟入股金额及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上一年度盈利状况、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及最近两年审计报告。  

2.自然人发起人(出资人)名录,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拟入股金额以及占总股份比例。自然人发起人(出资人)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银行出具的财产情况说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  

3.企业法人的有权机构同意向融资性担保公司出资入股的决议及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企业法人关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其本身及关联企业向融资性担保公司入股情况、关联企业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情况(包括所持股份与股份比例)以及企业法人提供上述材料真实性的书面说明。  

5.境内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出资人),应提供其注册地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6.股东承诺书。内容包括:自愿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所提供材料真实、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不抽逃资金、不非法开展金融业务、不非法集资等。

(五)发起人大会(出资人大会)同意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成立筹备工作小组并授权其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决议。

(六)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简历。

(七)加盖筹建小组印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八)筹备工作委托书。

(九)发起人(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股东简历。

(十一)拟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资格证明。

(十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章程草案。(应载明:公司业务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内审制度、评估制度、事后追究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突发应急机制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十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可在省金融办审核前提供)。

(十四)监督机构(岗位)的设置情况及人员简历。 

(十五)公司治理和主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有关组织机构的议事规则、财务、信贷、审计、人力资源、安全保卫等制度。

(十六)职能部门设置、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名单。

(十七)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的年龄、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职称等)。

(十八)组织结构图。

(十九)发展规划。未来业务、财务发展计划及风险管理计划。

(二十)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二十一)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二十二)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

(二十三)市、县、区政府或监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的初审意见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二十四)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3个回答  2020-03-26
成立担保公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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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设立规定
《公司法》暗藏担保风险
据统计,截至2001年4月,公司为股东和他人债务担保的金额达2700亿元。并且公司担保行为多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公司为股东或他人债务担保的效力如何认定,司法实践对此看法不一,也存在借款人子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案例。2002年最高人民
http://www.qdbaoda.cn/guwen/20081218/fg270.html
·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
企业要上市必须先进行股份制改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是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一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核心是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nb
http://www.qdbaoda.cn/guwen/20081218/qy264.html
·有限公司成立条件
1、股东为2个(含2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特定行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高于上述限额
http://www.qdbaoda.cn/guwen/2008818/qy139.html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晋成立
山西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天正式成立。这个工作站成立后,将充实法律援助人员,招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后,山西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跨部门、多专业合作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案件的受理
http://www.qdbaoda.cn/guwen/2008815/ns14.html
第4个回答  2012-05-04
这个 得看你 开什么性质的 担保公司了 有融资行的,和非融资行的,融资行的 需要注册资金2个亿 非融资行的 花几万块钱半个照就可以。你可以在百度搜一下融资性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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