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驾驶证,但是我昨天在路上搭载了一路人到火车站,收费20。被车站综治办(综合治安办公室)工作人员查到。他们说我是“非法营运”而且让人蹊跷的是,他们明明知道我没有驾驶证。却对我说。到了运管处就说我有驾驶证。现在运管处说我“非法营运”要罚款1万元。请问我无证驾驶是不是不应该由运管处处理,而是由交警部门来处理。运管处有没有权力定性我是"非法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