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税务系统工作了十四五年用的临时工,12月我们局领导给我们分别谈话予以转换劳务关系,以规避《新劳动法》对我们这些人的合法权益。
《新劳动法》将要实施,税务系统想甩掉我们,让我们转换劳动合同,以后与税务局脱离关系,这样对我们公平吗?我们青年时进入税务局,在税务局各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起早贪黑,加班加点,一个人甚至要干几个人的工作,虽然工资待遇很低,但从来没有向领导提过任何要求,我们只盼望有一天领导们能给我们转正,可我们盼来的是什么?是对我们不公平的要求,我们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税收事业,现在已经步入中年人的行列,切所有的家庭负担都在我们肩上,让我们去那里找工作养家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