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现在真的很无助,我在1998年中旬因公受伤,右手指十指被机器压碎一节半,当时对这方面什么也不懂,单位只给报销了医药费用,和750元的算是赔偿金,但是对是否工伤和其他一些问题什么也没办,简单的一个残疾证明都没给办,当时我也找了单位负责人,回答是办也没什么大用,而且负责人还是我家的一个亲戚,我出于不想给他添很多麻烦的心理就没在追着办这些,到了2004年单位现厂长退休,后由别人接管,由于管理不善等问题2005年中旬单位宣布清算(破产不批,单位属于国有转股份制企业),到现在为止,都两年的时间任何生活费用都没有发,因为各种保险金还没交齐劳动局不与接收,请咨询一下,单位现在已经破产我要是申请工伤补偿费,还可以么,怎么申请,如果单位不给开工伤鉴定委托书我怎么办呀是就这样默认了么?(咨询说是要重新让原单位领导委托工伤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等级,可是要原单位负责人(也就是法定负责人)还是让现任单位负责人给开证明呢)???因为单位还有部分资金没有分配完,我还能来得及办么,,,,,我现在什么也不懂,,,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