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中,私营企业。
月薪2000,单休。
四月份有31天,四个周日休息。
我请假7天。
老板的工资单写着:
扣费538(请假七天76.92x7=538)
扣除后所得:1462(2000除以26=76.92,76.92x19=1461.48=1462)
他说是按按标准工作日26天算的。就是不管一个月多少天,是否有法定假期,全部都统一按26天算。
就是说我明明上班了27天,都只能算我26天的。
请问这个是否标准合理?
这样的话一年里一般月份31天,一半30天,其不是半年里都在白干了几天了吗?
打错了 是【3月份有31天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