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号小区倒车碰到行人,当时立即送去医院,眼皮缝针,膝盖也有伤,当天报了保险,打了交警报案电话

因交警说要拖车,所以未叫交警去医院拖车,但伤者不需住院,而且所有治疗费用已全部由我垫付,现与受害方达不成协议,请问1、还能让交警开出事故认定书吗?因没有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部理赔。 2、对方要去法院起诉,说咨询律师脸部受伤赔偿最起码15万元,现在伤口愈合有疤痕,大约1公分长,请问赔偿费用多少?我还要承担精神损失费吗?我的保险是全保,谢谢

1、可以再让交警出事故认定书。
2、疤痕才1公分达不到伤残级别,要十公分才评得上十级。不会产生精神损害抚慰金。
3、建议调解,让保险公司来确定赔偿金额,你是全保,都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你不用出。
4、对方要起诉就让他去吧。对你没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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