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没办房产证怎么办

如题所述

自建房没房产证是可以办理的,但若不办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所需资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建房申请书、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它必要材料等。
2、办理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3、办理流程:
(1)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2)向当地镇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才能进行施工建设。
(3)房屋建成后村民应当向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4)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建验收证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等资料。
(5)房管部门在受理农村村民要求办房产证的申请后。将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
(6)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给予登记发证。
综上所述,农村自建房没办房产证,先去土地管理局办土地使用证、然后再补办房产证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