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事故致人死亡应该负何法律责任?

非酒后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应该负何法律责任?交警对肇事者进行24小时监视是否为正常程序?
如果交警对肇事者进行24小时监视的情况下因打瞌睡为防止将肇事者(重伤治疗中)逃跑而用手铐铐在病床上6个小时左右是否属于正常程序?
肇事者方应如何处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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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30
属于交通事故,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了。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你这边基本不用承担责任;如果都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对方无过错,那你这边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这属于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
如果违反了交通法规致人死亡,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造成一个人死亡的属于交通肇事罪,如果不能负责对方的全部费用,或者赔款不积极的要负责刑事责任.(一般主动赔钱,对方家属不追就就问题不大,不用坐牢)
24小时监视你是正常的,合法的程序,因为怕你逃跑,责任无人承担,使用手铐也属于合法.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条例里没有规定不能把嫌疑人拷在病床上,不是违法的都是合法的,所以他把你拷病床上并不违法.但是不能拒绝你上厕所,吃饭等的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11-30
仍然属于“交通肇事罪”,交警对肇事者进行24小时监视可能是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种“监视居住”,为正常程序。
第4个回答  2007-12-01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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