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按2360合法吗

如题所述

深圳社保按2360合法吗
深圳社保按2360元作为缴纳基数,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缴纳基数由各单位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深圳社保按2360元作为缴纳基数是合法的。
深圳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社保制度相对完善。在深圳,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来确定的。根据规定,缴纳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最低为2360元;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最高为11880元。因此,深圳社保按2360元作为缴纳基数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此外,对于职工个人来说,也有一定的缴纳责任。根据规定,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缴纳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因此,在深圳按2360元作为缴纳基数的情况下,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2360元乘以2%,即47.2元。
综上所述:
深圳社保按2360元作为缴纳基数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深圳社保按2360元作为缴纳基数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计算并申报。具体缴纳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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