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7-08-05
深圳市各区对“广东著名商标”企业与“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制定奖励扶持标准。
龙岗区奖励标准: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福田区奖励标准:
对注册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参照市的奖励标准,由区政府给予80%的奖励;对注册商标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参照市的奖励标准,由区政府给予50%的奖励。
宝安区奖励标准: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光明新区奖励标准: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南山区奖励标准:
对新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商标最高奖励50万元),新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