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6个月的租房合同 租金付三压一 一共给了4个月的房租
(包括另外支付的4个月水电煤宽带费) 住了不到一个月 有事离开两个礼拜 回去一看 房东居然已经吧我租的那个房子重新租给了别人 还口口声声的说 我搬走了 她有权收回房子 租给其他人 当初付的3个月房租和押金 分文不退 郁闷 我的衣服是拿走了 可是我的一些东西还在里面啊 微波炉 饮水机 夸张的是 现在还有个陌生人躺在偶上个月刚买的席梦思上!!!!气人!!上午我回家 钥匙还能开锁 下午再过去 房东居然把钥匙换新锁
早上打他手机问他:他现在就是一口咬定偶衣服拿走了 就算是人搬走了 不租了 他就可以把房子租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