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零利润原理和竞争市场的优点

如题所述

     市场比较法,是指与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房地产估价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一种技术上成熟、最贴切实际的估价方法。       选用市场比较法,必须的前提条件是:   1、需要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上,房地产交易越频繁,与估价对象相类似房地产的价格越容易获得;   2、参照物及估价对象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以收集到的。运用市场比较法估算估价对象的价格或价值,重要是能够找到与估价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与估价对象完全相同的参照物是不可能找到的,这就要求对类似房地产参照物进行修正调整,其修正调整的指标、参数等资料的获取和准确性,是决定市场比较法运用与否的关键。    市场比较法估价步骤为:   1、收集交易实例;   2、选取可比实例;       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6、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7、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8、进行容积率和土地使用年期修正;   9、求出比准价格;   10、对若干个比较实例的比准价格,用统计学方法求待估房地产的评估价格。      市场比较法。在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时候,人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这项房地产和它周边的房地产价格作一比较。按理说,如果住宅的效用相近,那么房价理应差不多。合乎逻辑的做法就是拿类似房地产作为定价的参照系。购 房者常常多看几处住宅,然后“货比三家”,在价格相等的住宅中选取效用最高的,或者在效用相近的住宅中选择价格最便宜的,从中挑选出自己最中意的一个。这就是市场比较法所依据的替代原理。 市场比较法的优点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适用范围宽,简单明了,易于采用。但是,必须弄清楚市场比较法的使用范围。采用市场比较法有三个必要条件:      第一,需要收集大量、正常的房地产交易数据。也就是说,要求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有相当大的规模,有较长的历史。如果在某个地区房地产交易量很少,缺乏可供比较的先例,那么市场比较法可能出现较大的随意性或偏差。有的城市虽然已经积累了几万个房地产交易数据,可是,一旦按照比较严格的标准进行分类,每一个样本的空间仍然不够大。如果样本空间偏小,那么具有一定置信度的区间就很宽。假若置信区间的上下限之间的距离拉得很开,讨论房价时就失去了判断标准。      第二,使用市场比较法隐含着这样一个假设:在房地产市场上不存在垄断或者寡头垄断,即市场比较法的使用前提是充分竞争。      第三,采用市场比较法必须要求房价相对稳定。在市场比较法中,房地产商估计的房价取决于他们对市场走向的预期。如果房地产市场比较稳定,那么房地产商会在当前房价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通货膨胀率设定房价。如果市场不稳定,房价暴涨暴跌,那么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困难就很大。在出现房地产泡沫的时期,采用市场比较法有可能高估房价,放大房地产泡沫。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比较法完全丧失了用武之地。 收益还原法。按照房地产未来的收益来估计房价的做法称为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的基础是理性预期理论。首先估计房地产在各个时期将要取得的纯收益,然后采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将纯收益折算到现在,各个时期收益的总和就是房价。如果在未来的纯收益和还原利率这两个环节上没有异议,那么收益还原法是最理想的房价估计法。收益还原法关注房地产的未来收益超过其成本。 使用收益还原法的第一个困难来自于如何选取合理的还原利率。对于不同的投资者来说,这个利率的选择标准有所不同。对于购房居住者来说,这个还原利率就是银行存款的利率,也就是资金的机会成本。当期的利率好说,困难在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性,利率的变动给还原利率的计算带来了不确定性。 第二个困难是如何计算纯收益。在计算纯收益时,由于租金往往是在前期就通过租约固定了下来,在一般情况下银行利率和住宅折旧率变化不大,因此,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就是住房价值的增长率。在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的时期,人们对房价的乐观估计提高了预期的纯收益,由于纯收益上升,房价自然也随着上升。 事实上,人们的预期往往随着外部环境而变化。倘若在某些时期房价突然暴涨,再加上新闻媒体的炒作,许多人会随着潮流改变他们对住房增值的预期。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住房看起来要比租房合算得多,从而越来越多的人由租房改为购房。这部分解释了为什么房地产市场比较容易受到投机风气的影响。 成本估价法。采用成本估价法看起来比较简单,建造成本加上各项税费和正常的利润就是房价。成本估价法特别适用于房地产交易较少,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情况,非盈利建筑物由于很少有交易实例或者不能交易,也往往采用成本估价法。对于新建造的住宅来说,这个计算方法简单明了,直接了当。可是,许多房地产商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个成本估价法,因为被加数中有两项见不得阳光,即开发商的利润和行贿成本,如果说房价的构成很复杂,也主要是这个原因。 假设开发法。房地产商在决定是否开发一个项目之前,首先要估计出它的销售价值,然后扣除正常的土地开发费用,勘察、设计费用,建筑施工费用,销售费用,资金成本(利息),税金等,最后扣除地价,剩下来的就是房地产开发商预期的利润。倘若这个利润是房地产商认为能够接受的,他们就会积极投入这个项目。否则,房地产商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手这个项目的。预先估计房价,然后再决定是否开发,这样的房价估价法称为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经常被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在开发商准备投资某个项目之前,他们必须要估算出来地价。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商对于建筑费用、销售费用、资金成本、应缴纳税费等项成本早已心中有数。房价扣除开发成本之后就剩下两大块:地价和利润。地价高了,利润就降低。如果利润低于某个水平,房地产商或者放弃这个项目,或者改变原来的设计预想,增加楼层,改变建筑物用途,使得这个项目有利可图。如果说房地产商有什么商业秘密的话,最高的商业秘密就是他们可接受的利润标准。有的房地产企业对外声称他们在某个项目中,特别是在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根本就没有赚到钱,也就是说,利润率等于零。倘若如此,这些房地产公司都应当被树立为雷锋式的企业。在房地产商对一个开发项目感兴趣的时候,他们预期的利润率绝对不会轻易示人。他们最终实现的利润率究竟是多少,这正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除了上述的房价评估方法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估价办法,例如购买年法、长期趋势法、残余估价法以及在成片开发的时候采用路线价估价法等等。尽管这些方法在估价的技术上有所增减,但是基本原理仍然没有超出以上四个基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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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7
     市场比较法,是指与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房地产估价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一种技术上成熟、最贴切实际的估价方法。       选用市场比较法,必须的前提条件是:   1、需要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上,房地产交易越频繁,与估价对象相类似房地产的价格越容易获得;   2、参照物及估价对象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以收集到的。运用市场比较法估算估价对象的价格或价值,重要是能够找到与估价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与估价对象完全相同的参照物是不可能找到的,这就要求对类似房地产参照物进行修正调整,其修正调整的指标、参数等资料的获取和准确性,是决定市场比较法运用与否的关键。    市场比较法估价步骤为:   1、收集交易实例;   2、选取可比实例;       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6、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7、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8、进行容积率和土地使用年期修正;   9、求出比准价格;   10、对若干个比较实例的比准价格,用统计学方法求待估房地产的评估价格。      市场比较法。在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时候,人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这项房地产和它周边的房地产价格作一比较。按理说,如果住宅的效用相近,那么房价理应差不多。合乎逻辑的做法就是拿类似房地产作为定价的参照系。购 房者常常多看几处住宅,然后“货比三家”,在价格相等的住宅中选取效用最高的,或者在效用相近的住宅中选择价格最便宜的,从中挑选出自己最中意的一个。这就是市场比较法所依据的替代原理。 市场比较法的优点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适用范围宽,简单明了,易于采用。但是,必须弄清楚市场比较法的使用范围。采用市场比较法有三个必要条件:      第一,需要收集大量、正常的房地产交易数据。也就是说,要求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有相当大的规模,有较长的历史。如果在某个地区房地产交易量很少,缺乏可供比较的先例,那么市场比较法可能出现较大的随意性或偏差。有的城市虽然已经积累了几万个房地产交易数据,可是,一旦按照比较严格的标准进行分类,每一个样本的空间仍然不够大。如果样本空间偏小,那么具有一定置信度的区间就很宽。假若置信区间的上下限之间的距离拉得很开,讨论房价时就失去了判断标准。      第二,使用市场比较法隐含着这样一个假设:在房地产市场上不存在垄断或者寡头垄断,即市场比较法的使用前提是充分竞争。      第三,采用市场比较法必须要求房价相对稳定。在市场比较法中,房地产商估计的房价取决于他们对市场走向的预期。如果房地产市场比较稳定,那么房地产商会在当前房价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通货膨胀率设定房价。如果市场不稳定,房价暴涨暴跌,那么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困难就很大。在出现房地产泡沫的时期,采用市场比较法有可能高估房价,放大房地产泡沫。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比较法完全丧失了用武之地。 收益还原法。按照房地产未来的收益来估计房价的做法称为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的基础是理性预期理论。首先估计房地产在各个时期将要取得的纯收益,然后采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将纯收益折算到现在,各个时期收益的总和就是房价。如果在未来的纯收益和还原利率这两个环节上没有异议,那么收益还原法是最理想的房价估计法。收益还原法关注房地产的未来收益超过其成本。 使用收益还原法的第一个困难来自于如何选取合理的还原利率。对于不同的投资者来说,这个利率的选择标准有所不同。对于购房居住者来说,这个还原利率就是银行存款的利率,也就是资金的机会成本。当期的利率好说,困难在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性,利率的变动给还原利率的计算带来了不确定性。 第二个困难是如何计算纯收益。在计算纯收益时,由于租金往往是在前期就通过租约固定了下来,在一般情况下银行利率和住宅折旧率变化不大,因此,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就是住房价值的增长率。在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的时期,人们对房价的乐观估计提高了预期的纯收益,由于纯收益上升,房价自然也随着上升。 事实上,人们的预期往往随着外部环境而变化。倘若在某些时期房价突然暴涨,再加上新闻媒体的炒作,许多人会随着潮流改变他们对住房增值的预期。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住房看起来要比租房合算得多,从而越来越多的人由租房改为购房。这部分解释了为什么房地产市场比较容易受到投机风气的影响。 成本估价法。采用成本估价法看起来比较简单,建造成本加上各项税费和正常的利润就是房价。成本估价法特别适用于房地产交易较少,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情况,非盈利建筑物由于很少有交易实例或者不能交易,也往往采用成本估价法。对于新建造的住宅来说,这个计算方法简单明了,直接了当。可是,许多房地产商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个成本估价法,因为被加数中有两项见不得阳光,即开发商的利润和行贿成本,如果说房价的构成很复杂,也主要是这个原因。 假设开发法。房地产商在决定是否开发一个项目之前,首先要估计出它的销售价值,然后扣除正常的土地开发费用,勘察、设计费用,建筑施工费用,销售费用,资金成本(利息),税金等,最后扣除地价,剩下来的就是房地产开发商预期的利润。倘若这个利润是房地产商认为能够接受的,他们就会积极投入这个项目。否则,房地产商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手这个项目的。预先估计房价,然后再决定是否开发,这样的房价估价法称为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经常被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在开发商准备投资某个项目之前,他们必须要估算出来地价。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商对于建筑费用、销售费用、资金成本、应缴纳税费等项成本早已心中有数。房价扣除开发成本之后就剩下两大块:地价和利润。地价高了,利润就降低。如果利润低于某个水平,房地产商或者放弃这个项目,或者改变原来的设计预想,增加楼层,改变建筑物用途,使得这个项目有利可图。如果说房地产商有什么商业秘密的话,最高的商业秘密就是他们可接受的利润标准。有的房地产企业对外声称他们在某个项目中,特别是在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根本就没有赚到钱,也就是说,利润率等于零。倘若如此,这些房地产公司都应当被树立为雷锋式的企业。在房地产商对一个开发项目感兴趣的时候,他们预期的利润率绝对不会轻易示人。他们最终实现的利润率究竟是多少,这正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除了上述的房价评估方法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估价办法,例如购买年法、长期趋势法、残余估价法以及在成片开发的时候采用路线价估价法等等。尽管这些方法在估价的技术上有所增减,但是基本原理仍然没有超出以上四个基本类型。
第2个回答  2012-04-07
  十九、没有竞争的完全竞争市场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256 文章录入:乌有之人 〕
  十九、没有竞争的完全竞争市场
  完全竞争市场是论证市场合理性的基本模型。然而,完全竞争市场模型恰恰是没有竞争的模型,因而不是对现实的合理抽象,而是对现实的根本背离。

  什么叫完全竞争市场?“完全竞争的世界是一个价格接受者(price-taker)的世界。一个完全竞争的企业相对于市场来说是如此之小,以致于该企业不能影响市场价格,而只是将市场价格作为既定价格来加以接受。当农民史密斯出售小麦这种无差异的产品时,他面对的是愿意支付每蒲式耳3美元的市场价格的众多购买者。正如大多数居民户必须接受由杂货店或影剧院所收取的价格一样,竞争企业也必须接受他们所生产的小麦、石油或鞋的市场价格。”(第110-110页)用供求曲线来描述,由于市场相对于个别企业来说如此之大,以致从个别企业来看,需求曲线是水平的,即在既定的价格下,他可以出售任意数量的物品。因此,完全竞争企业的生产数量就取决于生产的边际成本,边际成本等于价格时,企业利润最大化,因此该数量即完全竞争企业的供给量。

  这意味着,完全竞争市场下的企业不考虑定价,只考虑数量。然而有什么企业是不顾定价,只顾数量的企业呢?如果有,那一定是以价格作为计划指标的计划经济。当同一市场中存在无数竞争者时,竞争者们会各显神通,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改善品种,争取以更低的价格提供质量更好、功能更全的同类产品,以便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在小麦市场上,虽然有无数的小麦生产者,谁也垄断不了小麦市场,谁也无法成为小麦市场价格的绝对决定者,但有竞争能力者总是试图成为价格领先者——不是抬高价格,而是降低价格。我们知道,影响农业产量的因素很多,土质,肥料,水利,种子,虫害,光照条件,气象条件,田间管理各不相同。因此,同样生产小麦的农民,在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和土地投入下,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可以极大地不同。在同一价格下,有的农民赔本,有的农民盈利,有的农民甚至利润丰厚。如果史密斯是生产经营能手,具备竞争意识,他就会使自己的小麦价格总是低于市场平均价(成本领先),在出售的小麦上打上史密斯品牌(制造产品歧异),并且利用所积累的资金去兼并那些赔本农民的土地。这样,史密斯的农场就会不断扩大,而且始终保持较高的利润。随着农场规模的扩大,史密斯牌小麦的市场份额也越来越大,史密斯慢慢就具备了对局部市场的垄断供应权,可以使其价格高于小麦平均价而市场仍然扩大,走上垄断之路。这时,小麦市场就从无限竞争走向有限竞争,乃至有限垄断。

  也就是说,即使在无限竞争市场上,领先的竞争者也不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主动的价格影响者。真正的竞争是在生产、技术、管理和对顾客需求的捕捉(标歧立异就是利用顾客寻求差异,寻求产品质量稳定性的心理)上展开的,成本和质量无非是竞争优势或劣势的外在标志。这里我们可以顺便回顾生产函数概念,由于企业是人和物的复杂的矛盾综合体(一个人生产小麦都如此复杂,何况要素更多的企业),由于同样数量的人和物下的矛盾组合方式不同,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的生产函数各不相同,同一企业的不同管理和技术条件下的生产函数也不同,因此降低成本的竞争也可以理解为寻求最优生产函数的竞争。反过来说,由于生产函数是把企业生产当作黑箱处理的思维的产物,懂得了企业生产的复杂性与可变性以后,生产函数也就失去了意义。

  因此可以说,萨缪尔森所描述的完全竞争市场下的企业行为实际上是没有竞争的企业行为,而微观经济学也就成了没有竞争的市场经济学。企业间的竞争意味着一部分企业的供给不被市场接受,而另一部分企业的供给则可能供不应求。因此当萨缪尔森将单个企业的供给曲线加总而成为所有企业的总体供给曲线时(第114页),更充分地表明完全竞争市场不考虑竞争。有意思的是,当萨缪尔森这样加总时,其实已经落入了他在第一章中指出的“合成谬误”:“有时我们会假定,对局部来说是正确的东西,对总体来说也正确。然而,在经济学中,我们经济发现总体并不等于局部之和。如果你认为对局部来说成立的东西,对总体也必然成立,那你就犯了‘合成谬误’。”(P4)

  事实上,身处激烈竞争中的企业家们发现,微观经济学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极为有限。只要不是愚蠢,成本、固定成本、可变成本、边际成本、机会成本、利润最大化这些概念都是很容易掌握的,恐怕千百年来任何商人都懂得这些道理,只不过没有形成清晰的概念罢了。但是,谁要只是根据这些概念来决定生产数量和价格,谁就必然在市场竞争中失败。这些数据只能成为决策的参考。由于企业的复杂性,在不同的管理的技术条件下,这些数据都是可变的。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降低成本,而这是微观经济学所不懂的。如果考虑到市场竞争,企业的目标就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市场份额最大化,或更准确地说是竞争优势最大化。道理很简单,当一个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使产品定高价时,其竞争优势便会受到削弱,最终会被淘汰出局。现在中国企业界都懂得这一点了,他们的总结是:“宁要份额,不要利润”,这才会有一轮轮的价格战。

  为竞争提供真实模型的,是美国哈佛商学院迈克尔·波特教授的《竞争战略》和《竞争优势》。波特详细分析了一个企业所面临的五大竞争力量,同行竞争只是五大竞争力量之一,其他四大力量是潜在入侵者的威胁,替代产品的威胁,卖方侃价力量,和买方侃价力量。无限竞争行业的行业竞争力往往是最弱的。由于企业微小而众多,在相对集中的原料供应商面前,它缺乏谈判能力,在相对集中的购买商面前,它也缺乏谈判能力。中国农业是典型的弱竞争地位行业,化肥、农药、机械和种子等产业的集中度高,侃价能力强,可以侵蚀农业;购买方面,或者是国家,或者是粮食贩子,也相对集中,也可以侵蚀农业。处境最惨的是弱势行业中的弱势企业,比如农业中的小农场主。当然,因为无利可图,农业就没有多少潜在入侵者的威胁了。替代产品方面,如果没有直接在工厂中将原料合成为粮食的技术出现,暂时也没有。相反,行业集中程度越高,其行业竞争力越强。例如客机行业,全球只有两家大型客机生产公司,无论对其原材料和零配件供应商,还是对各航空公司,都具有竞争优势;又加上其行业技术壁垒极高,潜在入侵者望洋兴叹,替代产品如高速列车等又只能威胁中小型客机的生意,故大型客机行业享受着高额垄断利润。当然,认清这五大竞争力量,及自身所处的竞争位置,其实还只是搞清了竞争形势图,就像作战搞清楚了地形和兵力配置图一样。某一企业具体的竞争行为,还需要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特点来制定和实施。关于这方面的详细阐述,可参见波特的著作。

  遗憾的是,尽管迈克尔·波特的著作被企业界尊为“商战圣经”,但其改写微观经济学的重大意义却未受到注意。或者波特的市场竞争理论成立,或者微观经济学的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成立,两者只能取一。当然,对于企业主们来说,这两者各有各的用处。市场竞争理论可以指导他们的实际工作,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则可以为市场经济制造合理性,把残酷的商战说成是帕累托最优,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主美化成促进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上帝的选民。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当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用于解释竞争产业的长期行为时,错误就更加明显了。该理论认为,短期内,由于存在固定成本,只要企业收入大于或等于可变成本,企业即使亏损也会继续生产。故短期内企业可能持续亏损。但从长期来看,固定成本也是可变的,一个产业是可以自由进出的。只要企业利润为正,就会有新厂商进入;反之,就会有部分厂商退出。因此,竞争产业的长期均衡是零利润均衡。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没有任何一个竞争性产业出现过长期零利润均衡。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竞争性产业的竞争性都逐渐削弱,垄断性逐渐增强,进入壁垒逐渐加高,长期利润逐渐上升。一个行业在长期竞争中会演化出哪些壁垒呢?波特指出:

  “规模经济。大规模的经济性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产品的单位成本随总产量的增加而降低。规模经济的存在阻碍了对产业的侵入,因为它迫使进入者或者一开始就以大规模生产并承担遭受原有企业强烈抵制的风险,或者以小规模生产而接受产品成本方面的劣势,这两者都不是进入者所期望的。……

  产品歧异。产品歧异意味着现有的公司由于过去的广告、顾客服务、产品特色或由于第一个进入该产业而获得商标信誉及顾客忠诚度上的优势。产品歧异建立了进入壁垒,它迫使进入者耗费大量资金消除原有的顾客忠诚。这种努力通常带来初始阶段的亏损,并且常常要经历一个延续阶段。这样建立一个品牌的投资带有特殊的风险,因为如果进入失败,他们就会血本无归。……

  资本需求。竞争需要的大量投资构成了一种进入壁垒,特别是高风险或不可回收的前期广告、研究与开发等。……

  转换成本。转换成本的存在构成一种进入壁垒,即买方由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产品转换到另一供应商那里时所遇到的一次性成本。转换成本可以包括雇员重新培训成本、新的辅助设备成本、检测考核新资源所需要的时间及成本,由于依赖供应方工程支持而产生的对技术帮助的需要、产品重新设计,甚至包括中断老关系需付出的心理代价。……

  获得分销渠道。新的进入者需要确保其产品的分销,这一要求也构成进入壁垒。在某种程度上产品的理想分销渠道已为原有的公司占有,新的公司必须通过压价、协同分担广告费用等方法促使分销渠道接受其产品,而这些方法的采用均降低了利润。

  与规模无关的成本劣势。……下面是(已有企业)一些最关键的优势所在:专有的产品技术;原材料来源优势;地点优势;政府补贴;学习或经验曲线。

  政府政策。最后一种主要的进入壁垒是政府政策。政府能够限制甚至封锁对某产业的进入。……例如,对控制污染的要求可能会使进入产业所需资金增加,同时可能导致对所使用的技术的成熟程度,甚至设施的最佳规模的要求有所提高。通常出现在类似食品和与健康有关的产业的产品检验标准能够导致相当长的生产导入期,这不仅提高了进入的资本成本,而且会引起已立足企业对即将发生的进入充分注意,有时使他们对新竞争对手的产品有了充分了解从而形成其报复战略。……”[1]

  新厂商的进入障碍就是已有厂商的积累优势。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正是这种积累优势成为已有厂商高额利润的来源,而高额利润又使已有厂商有足够的资源采取报复战略,扼杀新进入者,或迫使新进入者望而却步。波特还分析了哪些产业可能对进入者存在强烈报复的可能:

  “一种对进入者勇于报复的历史;

  已立足企业具有相当充实的资源条件进行反击,包括富裕现金、剩余借贷能力、能满足未来所有可能需要的过剩生产能力,或者在顾客及销售渠道方面有很强的杠杆;

  已立足企业深深陷于该产业,并且在该产业中使用流动性很低的资产;

  产业发展缓慢,这使在不降低已立足企业的销售与财务业绩的条件下,产业吸收新公司的能力受到限制。”[2]

  因此,一个产业的进入价格并不是有利润产生的价格,而是“进入扼制价格”:“即指当进入者设想其克服结构性进入壁垒及承受遭到报复的风险时的代价恰好为进入带来的(进入者所预测的)潜在报酬所平衡时的现行价格结构。如果现行价格水准高于进入扼制价格,则进入者将预计其通过产业侵入可获得平均水准以上的利润,这时就将会出现进入。”[3]进入扼制价格下的利润,就是该行业的垄断利润。

  为什么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会得出长期零利润均衡的结论呢?原因正在于该理论所构造的是没有竞争的完全竞争市场。

  如果说萨缪尔森承认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模型,事情倒也罢了。不结果实的智慧之花也是人类文明的一种表现。然而,萨缪尔森却想用虚构的模型解释现实。例如,他用停业点理论解释石油业的失业问题——尽管停业点理论不需要以完全竞争市场为前提,因而还有些实际意义:

  停业原则的一个典型例子是石油行业。1985年,当原油的价格为27美元一桶时,美国大概有35000个油井。但到了第二年,油井的数量降到低于19000个,减少了将近一半。是油田都枯竭了吗?这几乎不可能。相反,是石油价格狂跌到每桶14美元的水平。是利润没了,而不是油井干了。因此,石油公司就将钻塔卸掉。(第114页)

  然而,石油业内人士都知道,被关掉的那些油井,其石油开采成本低于14美元。不但足以支付可变成本(勘探费,钻井费,及钻塔设备是油井的固定成本),而且有可观的利润。为什么在有可观利润的情况下关掉18000个油井呢?因为石油行业是高度垄断行业,被关掉的油井和开着的油井属于同一家石油公司。油井被关掉不是因为无利可图,而是不利于提高石油价格,不利于获得垄断利润。我不能不遗憾地看到,萨缪尔森居然如此拙劣地为大石油公司辩护,实在是太有损学者风度了。

  当然,萨缪尔森并非不知道,“现实世界的绝大部分属于‘不完全竞争’的领域”[4],但是他认为,“完全竞争意味着某种具体而肯定的事物”,“具有明显的有效率的性质”,“较易于分析和理解”,因而是一种很重要的特殊情况[5]。然而,“这一模型即使在斯密时代也与现实相去甚远。斯密时代交通和通讯都很不发达,除纺织品等少数市场外,绝大部分市场都是地方性市场。虽然就全国而言,存在着生产相同产品的大量厂商,但高额的运输和通讯费用把这些厂商分隔在各地方市场,在每一个地方市场相同的厂商就不多了。诚然,在各地方市场上,不多的厂商也相互竞争,但却远远偏离完全竞争模型,往往每家厂商都能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厂商与厂商之间的竞争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他们常常既联合制定行业垄断价格,又相互防范、暗下绊子,争夺着行业的主导权,谋求着打败对手,垄断当地市场。这种情形正如我们在集贸市场常常见到的那样,虽然有十几个水产品摊位,但价格却常常惊人一致(当然视品质而不同),每一个新来的摊主如果不问清楚行情,独立地标低价出售,那么他轻则会受到警告,重则会被人赶出市场。当然,在基本价格一致的情况下,各摊主也在暗使绝招,有的服务周到,有的不计包装物重量,也有的注水,有的以次充好。

  随着交通和通讯状况的改善,是不是就形成了全国市场上的完全竞争呢?也不是。到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交通和通讯的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这却恰恰不是促成了全国市场的完全竞争,而是促成了全国市场的寡头垄断。正是在这个时代,卡特尔、托拉斯、康采恩成为企业组织的主导形式。此后,各大强国的集中程度都不断提高,直至各国都形成了少数几家或十几家控制众多行业的大财团,它们对内左右本国经济和政治的格局,对外则疯狂地瓜分并争夺殖民地和市场,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根源。二战结束以后,西方列强在苏联面前联合起来,相互开放市场,促使垄断从一国走向区域乃至全球。这正是被称为全球化的过程的内核:开始是竞争的全球化,随之而来的便是垄断的全球化(其实更准确地说是区域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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