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成立之后共发布五份告台湾同胞书,首次发表于1950年2月28日,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所发表,首次提出要完成解放台湾的任务。
第二次发表于1958年10月6日,即八二三炮战结束后翌日,其由毛泽东所撰写,后由国防部部长彭德怀所发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告台湾同胞书》,其内容是要求台湾共同对付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并指八二三炮战为惩罚性质及提前通知,停止炮击金门七天。第三次发表于1958年10月25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再告台湾同胞书》,其内容是向台湾提出要求团结一致,与美国一起是没有出路,应团结一致对外。
第四次发表于1958年11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三告台湾同胞书》,但在当时并无公开发表。
第五次发表于1979年1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发表,同时,国防部部长徐向前发表了关于停止自1958年开始对大金门、小金门、大胆、二胆等岛屿炮击的声明。其内容是向台湾提出,统一中国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应尽快结束分裂局面, 统一中国,于此,并提出了结束两岸军事对峙、开放“两岸三通”、扩大两岸交流等方针。此次发表在国内外引发重大反应,被视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的最早政策。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875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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