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二审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要多长时间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交多少费用。

一、二审判决书自判决书向当事人送达后即生效。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法院在将二审的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后,二审判决书立即生效。

二、对于要多长时间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具体还要看在二审判决是维持原判还是进行改判来分析:

1、二审判决是维持原判的情况下,二审判决书送达后,一审判决书亦同时生效,如果被告超过一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没有履行一审判决的,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如果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的,如果被告没有在二审判决所确定的履行期没有履行二审判决的,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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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1

二审判决书自判决书向当事人送达后立即生效。

对于要多长时间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具体要看在二审判决是维持一审原判还是进行改判来分析:

1、二审判决是维持原判的情况下,二审判决书送达后,一审判决书亦同时生效,如果被告超过一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没有履行一审判决的,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如果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的,如果被告没有在二审判决所确定的履行期没有履行二审判决的,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符合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意见生效且该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所附条件已经成就或所附期限已经届满;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承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给付内容具体、明确;

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费用标准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扩展资料

法院判决书生效,申请执行有限期为两年。以下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手段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3、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4、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5、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6、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1、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2、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3、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5、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审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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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9

一、对二审民事判决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尚无明确规定,与此问题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两个条文:

一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该条规定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另一个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该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判决生效后,对方在判决约定的时间内不还款,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费用  

根据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符合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意见生效且该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所附条件已经成就或所附期限已经届满。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承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给付内容具体、明确。

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二审判决法律效力的发生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公开执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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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9-02
  一、、二审判决书自判决书向当事人送达后即生效。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法院在将二审的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后,二审判决书立即生效。

  二、对于要多长时间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具体还要看在二审判决是维持原判还是进行改判来分析:
  1、二审判决是维持原判的情况下,二审判决书送达后,一审判决书亦同时生效,如果被告超过一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没有履行一审判决的,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如果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的,如果被告没有在二审判决所确定的履行期没有履行二审判决的,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第4个回答  2012-04-01
二审判决书下达就生效。实践中一般找二审法院的书记员写个生效证明什么的。被上诉人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上诉人就可以申请执行。
广州这边的法院执行暂时是不收费的。

法律规定的收费标准是: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追问

履行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追答

履行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这个得看你的判决书,判决书上有写的。

追问

就是没有写的了,只是写的是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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