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二学士学位是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的一种学位。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只有经过设有第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才能择优录取入学。

入学通过统一考试或政法干警考试,部分学校只向本校学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招生。教育部现行文件中,没有关于双学位的提法或相关文件。

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考生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二年。

入学英语难度参考英语四、六级。经各科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第二学士学位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

教育政策:

学制与待遇: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在校期间按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届大学毕业生,发给生活补助标准费和另加当地副食补贴。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之和的90%,另加本人工龄津贴计算,由原单位负担。

档案管理:

应届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原则上应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参加双向选择和学校就业派遣;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不转户口、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修业期满无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不参加高校的双向选择和就业派遣。

只要是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而没有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毕业待遇:

工资待遇等同于研究生班毕业生。

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本世纪初到2019年,随着研究生扩招,第二学士学位逐步走向低潮,招生及报考人数一路走低。到2019年全北京市仅有400余人在读,大众对其待遇定级逐步模糊,甚至出现了自考培训机构在宣传上假冒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且欺骗学生待遇等于研究生的说法,而非研究生班。注意:第二学士学位由学校自主招考,不存在委托机构招考的情况,请广大考生注意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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