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拨出专款”“专款支出”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规定,
第502号科目 拨出专款             
1. 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 拨出专项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 所属单位报销专款支出时,应区别情况处理。   
(1)专项资金如系上级单位拨入的,则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本单位用自有资金设置对所属单位的专项拨款,按资金渠道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4.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所属单位尚未报销数。
5. 本科目按所属单位的名称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03号科目  专款支出             
1. 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2. 专款支出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3. 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工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 本科目按专款的项目设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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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6
收到款项记入"拨入专款",发生的支出与费用记入"专款支出",当这个项目完成时,将"专款支出"结转至"专款收入"..
第2个回答  2012-03-27
借 拨出专款或专款支出
贷 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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