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

如题所述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

本市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申请人和联名申请人均为本市户口(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居住或居住);家庭成员的月平均工资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或更低;年人均财产低于本市平均水平20倍(即25.4400元);没有自己的住宅,或个人住宅的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8平方米;申请人和联名申请家庭成员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没有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和住房修缮等优惠。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一)申请人在本市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
(二)新就业不满5年(从毕业后的第一个月开始);
(三)申请人和其配偶在本市没有自己的住所;
(四)申请人或其配偶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没有享有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和住房修缮的优惠;
(五)非本市居民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农民工公租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按月缴纳社保,累计缴纳5年;
(二)在本市工作并与其签订一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申请人和其配偶在本市没有自己的住所;
(四)申请人或其配偶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也没有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和住房修缮等优惠。
新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一)从2019年6月1日开始,以“人才”的形式将户口迁入本市,并在本市居住三年以上;
(二)在本市工作并与其签订一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全日制大学或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和其配偶在本市没有自己的住所;
(五)申请人或其配偶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也没有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和住房修缮等优惠。
以上就是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主要内容了,相信大家都对这些内容有所了解了,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大家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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