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彩钢瓦强拆有政策吗

如题所述

彩钢瓦大棚出现占用了基本农田或者养殖用地,林地等情况,就属于违规违章的建设,一律发现就要全部拆除,或者是限期拆除。但是在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就可以不用进行拆除,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按照土地的性质,确实不想拆除的,可以去尝试提交申请到法院申请改变占地的土地性质。
一、农村违建房如何避免拆除:
1、这个就要看房屋的实际情况了,如果农村的这套房屋是农民的唯一住宅,而且违建情况并不严重,没有影响到其他村民,而且也没有占用耕地面积等,这类情况一般进行一定的罚款即可,房屋可不被拆除。
2、亦或者是房屋因为手续、证件等问题被认定为违建,但是其使用的面积、房屋的结构都是在合理的标准之内,那么这类房屋只要后期及时的补齐相关的手续和证件,那么也是可以不被拆除。
3、可以说大多数的违建房屋都是因为影响公共设施、他人的合法权益等才需要被拆除,一般情节比较轻的,都是要求自行整改或者进行一定的罚款。但是有些地区对于违建的处罚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建造房屋还是要按照正常规定来进行。
二、违建强拆有赔偿吗: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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