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清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既是建设方、又是行政管理方的执法监管问题

如题所述

有以下建议
一、充分认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
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2004年国务院在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就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至此,2008年12月交通运输部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文件,并明确要求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不断加强本系统的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不仅反映了交通运输行政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也是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作用的体现,更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具体再显,更是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杜绝和查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设高素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重要保证,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交,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做好“三个服务”,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向更高台阶迈进的重大举措。
二、对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对执法风纪、执法用语、执法检查行为、行政处罚行为、执法文书的制作、交通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等采取得力措施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按照交通部制定的5个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成专人负责执法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达到管理规范,取得实效。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反映执法水平的重要凭证。在对执法人员培训的同时,要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文书的制作质量。未经培训合格或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不得进行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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