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小孩在苏州上中学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8-10

外来人口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要求在本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的,须持原籍户口本、暂住证、学籍证明、监护人工作和居住等相关证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定点中小学入学。对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要简化入学手续,放低入学门槛。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义务教育法》,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规模,限定施教服务范围,规范招生行为,控制招生规模。严禁跨市、县招生,严查恶性竞争、违规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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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审批,坚持合法办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外来工子弟学校的依法审批,完善年审制度。严禁学校外省市异地审批、异地发证。对原来审批过的学校,要在换证或年审的过程中完成达标要求;对备案学校要在政府的扶持与办学者的努力下限期整改;

对办学条件差,影响教学质量、有安全隐患、危及学生健康成长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妥善分流学生后,依法予以撤销。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取缔违规办学,不搞“一刀切”。要在满足外来人口不同人群的义务教育需求,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法律程序对未达办学标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

对经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先后送达“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和“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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