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在上班时间,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告诉我被消费4000余元,还问我卡在没在身边。当时没在意,以为是骗子,后来回家到网上银行一查,才知道真有此事,我打电话给银行,告诉我先挂失,然后等消息。我也照做了,今天告诉我需要办两件事,一:报警,让公安机关立案。二:用挂失的卡去消费一下。我不知道这两件事有什么关系,但我去做一下也无妨。
公安机关这个息事宁人地方,这点钱估计也不会怎么大作为。刷卡问题也不大,可以去试试。
我想问问专家们,我该怎样去做。
已知问题:
1,我卡还在我身边,上面有我的签名笔记。
2,消费的时候我在公司上班,有证人作证。
3,信用卡消费方式只是凭签名。
4,先卡被盗刷,后挂失。
未知问题:
1,刷卡商户有没有权利和义务去核实签字笔迹,或者出现大额消费时需要持卡人提供身份证明信息?
2,想我这样卡被复制(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盗刷,该把问题指向谁?(银行,商户)
3,银行说这笔钱只能我自己负责。(我卡没丢,二没转借,我凭什么自己负责?什么理由?)
4,我该需要什么证据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5,我在这里有什么需要自己承担的问题?
如果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我在继续补充,如果能帮我解决问题,还有高分送上 ~~
现在已经不是分不分的问题了,关系到我以后的信用问题,恳请各位专家帮帮解决问题。
银行卡盗刷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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