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我和我老公是06年结婚的可婚后感情一点都不好,我老公还有暴力倾向,他友是残疾人.心理极度的自卑只要我提出离婚他说他就会杀了我.现在我们有一个儿子,已经一岁多了,不过我现在没有和他们在一起生活,我和现在已经分居半年了,我老公家是外地的.当初出来的时候我是偷偷跑出来的,所以也没带结婚证,现在我也不敢回家,请问我该怎么办

通过诉讼方式可异地离婚,但是异地离婚,因目前大多数民政局他们并未实现联网,异地目前办不到协议离婚。《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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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0
你好!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就是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对财产及子女问题做出妥善的处理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就是在达不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由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但是,这两种方式都不能在异地办理。

回答:张轶然

1、您好,您在1996年结婚时尚不到20周岁,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你们的婚姻应属无效,您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婚姻无效。

2、因为你们已经分居四年多,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您也可直接诉请法院判决离婚。

3、因为你们都在外地打工多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本案应由您丈夫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9.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8-27
法律分析: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或者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在法院调解离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在异地进行办理。如果夫妻常年居住在外地生活并工作,如果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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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8-14

离婚通常要到夫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如果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结婚,离婚却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这时可以称之为异地离婚。还有一种是夫妻双方均离开经常住所地一年以上,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异地经法院判决离婚。所以异地是可以离婚的。

第4个回答  2009-05-11
和我一样,我想离婚也没有带结婚证。你可以找你现在当地的律师问一下,详细的QQ:42150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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