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核算的两种方法分别是怎么样的?

如题所述

一、应付税款法是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一种方法,与纳税影响法相对。
应付税款法,是指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因此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在这种方法下,本期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付所得税金额,由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付所得税金额,由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数不作跨期分摊,故而不反映在“递延税款”账户中,只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即将本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采取跨期分摊的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停止采用应付税款法或原纳税影响会计法,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
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同时冲销递延税款余额,根据上述两项金额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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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2
例举一下几步,以供参考,望采纳!
第一步:会计利润核查,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比如2017年利润总额为300万,会计处理正确。
第二步:比对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进行纳税调整。比如此例,当年为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为50万(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上对于研发支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也就是税前可以扣除的为50+50*75%=87.5万. 但是会计计入损益的金额是50万,所以纳税调整,还可以调减37.5万。
也就是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37.5=262.5万
第三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为 262.5*25%65.625万。
注:从事服装生产和销售可以享受税法上的加计扣除政策。
7个行业不得加计扣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